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佛顺劳人仲案字〔2022〕4332号
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康英):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跃诉被申请人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关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申请人张跃的仲裁请求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工资合共66000元。
由于无法与你杭州常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委现将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向你公告送达。现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绣一路21号陈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陈村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绣一路21号,联系电话:23318220。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