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久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骏菊):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珍诉佛山市亿源广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久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紫鹿广美设计有限公司、佛山市碧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佛顺劳人仲案字〔2026〕6417号),申请人要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在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拖欠的工资15392元,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应发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还需向本人额外支付28712元,被申请人二、三、四对上述第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无法与你(佛山市久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委现将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关于互联网公布裁决书告知书向你公告送达。现定于2026年9月1日下午4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大良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劳动仲裁1室,联系电话:0757-29938429。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