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镇风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伟驰):
本委受理申请人覃国汉诉被申请人佛山市镇风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争议一案(佛顺劳人仲案字〔2026〕6742号),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8月2日至8月31日的工资5500元。由于无法与你(佛山市镇风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委现将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关于互联网公布裁决书告知书向你公告送达。现定于2026年9月8日下午4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大良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劳动仲裁1室,联系电话:0757-29938147。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