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鑫瀚铝业建材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瑞新):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国高诉被申请人一佛山市新雨瀚铝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佛山市南海区鑫瀚铝业建材商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争议一案(佛顺劳人仲案字〔2026〕6752号),申请人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6月19日至7月5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639元、支付7月欠薪776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510元、由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由于无法与你(佛山市南海区鑫瀚铝业建材商行(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委现将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关于互联网公布裁决书告知书向你公告送达。现定于2026年9月7日下午4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见本公告可自行到本委大良仲裁庭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劳动仲裁1室,联系电话:29938147。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