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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发布日期:2026-05-12 10:40:55 来源: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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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补贴和交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顺德区就业的外省脱贫劳动力。

  (二)补贴条件

  1.与顺德区用人单位(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2026年起,在顺德区同一家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含)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500元/月/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交通补贴:5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补贴明细表。

  3.用人单位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脱贫人口属性佐证材料(申请程序: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首页搜索“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报”事项,提交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请。具体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原则上于2026年4月起至9月30日前向所在区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稳岗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外省脱贫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2026年起,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就业3个月(含)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1500元/人。

  (四)申请材料

  1.稳岗补贴申请表。

  2.稳岗补贴明细表。

  3.用人单位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脱贫人口属性佐证材料(申请程序: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首页搜索“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报”事项,提交脱贫人口身份信息查询申请。具体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原则上于2026年4月起至9月30日前向所在区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三、招聘拓岗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6年参加顺德区各级人社部门组织,赴顺德对口帮扶地区开展有关招聘活动的顺德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二)补贴条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顺德区各级人社部门组织赴对口帮扶地区开展招聘活动。

  (三)补贴标准

  不超过3000元/次/家。

  (四)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参加招聘活动佐证材料。

  3.人社部门发起的招聘活动文件。

  (五)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对应区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二)补贴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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