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教[2026]21号)精神和要求,现公布顺德区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招生及校内直升招生计划。
附件1:顺德区2026年民办小学普通招生计划
附件2:顺德区2026年民办初中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计划
温馨提示:
1.5月15日9:00—5月18日17:00通过资格审核的普通招生对象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资格类型为“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的学生不能填报志愿。
2.校内直升及普通招生对象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填报志愿。
3.弟弟妹妹有意与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学校,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未按上述要求填报志愿的,不纳入兄弟姐妹优先补录范围。
顺德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3日

粤公网安备:440606020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