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电器(广东)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你单位职工陈信兴(出生日期:1976年9月10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依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发出《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工伤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核实及待遇支付情况函告我局。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先行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粤公网安备:440606020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