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府办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废止《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顺府办发〔2022〕12号)。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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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府办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废止《佛山市顺德区促进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顺府办发〔2022〕12号)。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