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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顺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30 14:46:48 来源: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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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府发〔2024〕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规范文件,我区制定了顺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更新项目成果,现予以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区片土地市场评估价成果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