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策解读
《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15 14:33:15 来源: 伦教街道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更好地提动力、建平台、强支持,撬动各方资源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管理效能,打造“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指挥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百千万指发〔2025〕3号)中指出,要实施社会力量动员行动,优化新型帮扶协作机制,制定出台进一步强化新型帮扶协作机制的若干措施.凝聚各方参与向心力。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 《顺德区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顺社发〔2025〕13 号)指出,要创新激励机制,推动社会参与长效化,同时要创新筹资渠道,推动社会捐赠来源多元化。

  我街道先后于2020年10月印发了《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草案)》(顺伦发〔2020〕41号),于2024年3月印发了《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顺伦街道发〔2024〕6号)。自《办法》印发至今,共配套资助项目46个,涉及资金2101.21万元,其中街道配资914.28万元,广东德胜社区慈善基金会资助983.51万元,其它资金如顺德区“众创共善”计划、顺德区慈善会等资助203.42万元,撬动了一定的社会资源以及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经了解,顺德区内大良、容桂、勒流、陈村、北滘、乐从、龙江、杏坛已出台相关配套资助文件。为了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源,激发政社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稳定政社各界支持伦教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我街道拟继续印发《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二、形成过程

  伦教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在《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顺伦街道发〔2024〕6号)的基础上,更新了本办法初稿。2025年10月,综治办对本办法初稿进行研究讨论,2025年11月提请街道党工委会议修改个别事项内容获得批准。2025年11月第一次向公众及街道各办所、村(社区)征求意见,针对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后,2026年2月再次向公众及街道各办所、村(社区)征求意见,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的不同意见或建议。

  2026年3月6日,印发《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事项在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同月,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发后正式印发。

  三、基本内容

  (一)政策创新及其依据

  《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严格对表对标中央、省市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更好地提动力、建平台、强支持,撬动各方资源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管理效能,打造“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主要政策依据是《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推动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顺德区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案》等。

  (二)主要内容

  《伦教街道创新社会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资金来源(街道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及适用原则,确定以资金配套撬动社会资源,推进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第二部分是申报条件和主体,明确申报项目须为获区及以上官方或基金会主办的公益创投项目且在伦教实施;申报主体包括村居党组织/自治组织、在顺德登记或长期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第三部分是申报和评审,规定全年接受申报,需提交申请表、申请说明等五类材料;评审分初评、班子会议确认、公示5个工作日、签订协议四个阶段,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配套50万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第四部分是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立项目目标责任制与台账制度,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结项审核资料要求;规定项目变更或终止须提前书面申请,否则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强调多部门监督及社会公开,违规将依法处理。

  第五部分是附则,明确办法由伦教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