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2019年8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顺德区人民政府区长彭聪恩的提请,顺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唐旭明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陈旋的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唐旭明为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陈旋的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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