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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顺市监不罚告[2026]104号)
发布日期:2026-08-20 14:10:13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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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祺霁臻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CQK9JL9T)及其利害关系人:

  你单位涉嫌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理:一、拟不予行政处罚;二、撤销你单位于2023年8月7日的公司设立登记。因我局在调查阶段发现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现场检查及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我局于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本协作内容以及附件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卢焯星、胡涛     联系电话:0757-28387160

附件:

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顺市监不罚告[2026]104号).pdf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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