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8年4月4日发布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横五路以北、陈村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交易文件编号TD2018(SD)XG00006)挂牌出让公告。现对本宗地出让的开发建设要求解释说明如下:
本宗地《挂牌文件》中开发建设要求“竞得人须引入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及《顺德区陈村镇横五路以北、陈村大道以东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附加条件协议书》第八条中“乙方须引入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上述“联合开发本宗地”具体要求是指竞得人(协议乙方)引进的合作企业必须就本宗地的项目开发建设持股,持股比例不限,且须在提交佛山市顺德区地铁有限公司审核的合作协议书内明确相关内容。
特此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