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的规定,2025年11月领导干部接访日有关安排如下:
一、接访时间
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二、接访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信访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
三、接访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四、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管理、水利建设、供排水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拟订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拟订住房发展规划,提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承担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负责辖区保障性安居房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住房租赁管理。
(三)负责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房屋安全使用、房屋白蚁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建筑业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和监督实施辖区建设工程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等工作。
(五)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与房屋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房屋建设工程大中型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审查。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先进建筑科技的推广应用。负责发展应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
(七)负责规范、指导城乡建设工作。参与协调指导住建领域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村镇规划,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牵头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拟订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和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辖区燃气工程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地方性建设工程消防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拟订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我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协调我区有关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十)组织编制辖区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供排水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排水体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审批、建设、质量监督、验收和维护等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和城镇节约用水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治污设施、河道整治、水体治理、防洪排涝、水源保护等项目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河道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水利规费计收工作。监督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指导河湖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水利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承担推进区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调解水事纠纷。
(十七)负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落实防御洪水、台风和抗御旱灾的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持。
(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