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杏坛镇南华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
(综保安置区)项目工程立项前公示
事项名称 | 杏坛镇南华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综保安置区)项目工程 |
申报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杏坛镇南华村 | 建设期限 | 18个月 |
总投资 | 5943.21万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 | 南华城中村专项借款、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资金、财政等其他渠道及各类资源筹集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项目为杏坛镇南华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综保安置区)项目,共新建水泥乡村道路干路横四路、横五路、纵一路、纵三路、纵四路(道路宽度10.0米),纵六路(道路宽度7.5米),横一路、纵二路、纵五路(道路宽度7.0米),横二路、横三路(道路宽度6.0米);拆除重建水泥乡村遒路于路包括纵七路(道路宽度10.0米),道路等级参照乡村道路干路,路线长度合计2421.0米;新建3栋公共服务与文化基础设施建筑规划用地面积1351.15平方米,建筑面1573.2平方米。 |
业务科(股)室 | 杏坛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和园区服务组 | 联系电话 | 0757-27388428 |
电子邮箱 | tanjiaying@shunde.gov.cn | 邮政编码 | 528325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办公大楼6楼606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和园区服务组) |
本公示的期限为二○二六年八月十一日至二○二六年八月十七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立项审批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办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项目立项审批内容有其他意见和建议的,也可向我办提出。(以上应填写《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二○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立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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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人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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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 编: |
联系地址: |
反馈意见 |
(可附页) |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部门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反馈意见需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部门提出。 3、对于申请听证的,我部门将根据反馈意见情况依法确定是否需要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