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佛市水务〔2015〕49号)、《佛山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3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开展了5月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我局先后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迁移工程,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批次-B等2宗水务工程开展了建设管理巡查及质量与安全生产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水务工程在建设管理、人员到位、施工组织工作等方面情况较好,但在用工管理、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有待改善。
1.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个别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班前教育没有七不准等内容;二级电箱无电工巡检记录,三级电箱直接放在地面上未架高;未建立员工一人一健康档案等。
2.施工质量保障。个别工程预制井用砖砌封堵;施工日志未采用省住建厅统表格式;施工变更方案未完善等。
(二)未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管理。
1.监理单位管理。个别监理单位工地例会只开了一次,未定期按时召开;5月9日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内容不一致。
(三)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资金支付穿透式监管制度。
1.实名制打卡。个别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实名制打卡与周考勤不对应。
2.工人工资。个别工程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3.“1+4”建设管理。个别工程资金支付穿透式管理台账不完善等。
三、整改要求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将整改通知书整改回复按期报送我局。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管理。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水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六项机制”,有限空间“七不准”、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安全生产硬规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强化危大工程和高风险点安全管理,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二)加强质量控制。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要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履职要求,严格落实质量过程管理“三检制”,加强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等部位的施工记录、检测记录和验收等资料管理,实现工程质量全过程可追溯。
(三)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资金穿透式监管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按规定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管理秩序,落实工人实名管理和工资分账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1+4”文件要求,落实工程资金支付穿透式管理工作。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