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龙江镇人民政府关于龙江镇沙富工业区沙富工业大道以北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有效期延期的请示》(龙府〔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江镇沙富工业区沙富工业大道以北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原批复延期,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6日,实施主体须在批复有效期内完成项目范围内的供地手续,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原《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江镇沙富工业区沙富工业大道以北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3〕291号)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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