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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从镇荷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延期的批复【顺府(资)复〔2026〕12号】
发布日期:2026-04-07 16:32:4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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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镇人民政府:

  报来《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顺德区乐从镇荷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延期的请示》(乐府请〔20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顺德区乐从镇荷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原批复延期,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3日,一二级联动改造、权利主体自行改造范围,改造主体须在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土地供应工作,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原《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顺德区乐从镇荷村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4〕36号)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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