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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江镇左滩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顺府(资)复〔2026〕13号】
发布日期:2026-04-30 17:46:5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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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镇人民政府:

  《龙江镇左滩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业经顺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龙江镇左滩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实施改造,对位于顺德区龙江镇左滩工业区,北至顺番公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东至甘竹大道的2.9976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单位组织原土地权利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规划用地手续,并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公益性用地,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项目由你单位自本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村集体签订监管协议,并会相关部门依规依约进行监管。

  四、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完成供地手续)。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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