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佛山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龙江镇坦西工业区北华路以南、佛山大道以东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0.2650公顷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现通告如下: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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