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现将位于乐从镇岳步村银桂路北侧、纵一路东侧的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涉及有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清场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场范围:位于乐从镇岳步村银桂路北侧、纵一路东侧的政府储备土地范围内(具体范围和面积本公告附件土地范围图为准)。
二、清场范围内的物品、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进行清理。逾期不进行清理的,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将依法实施清场工作,相关物品、地上附着物清理的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由其权利人负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洪杰华 0757-22836079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范围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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