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组织编制了《顺德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亿龙地块等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检验合格。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亿龙地块等项目部分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地块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因此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调整地块情况
方案调入地块TR01至TR14,共14个地块,椭球面积5.6035公顷(平面面积5.6042公顷),位于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和龙江镇。
方案调出地块TC01至TC09,共9个地块,椭球面积5.6036公顷(平面面积5.6045公顷),位于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伦教街道和龙江镇。
方案调入地块、调出地块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只涉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变化,优化前后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调整地块优化前“三区三线”划定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