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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通告
发布日期:2026-08-10 11:36:2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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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25〕7号)的规定,现将位于勒流街道连杜工业区连杜大道13号之一地块(安爱二期)完善供地手续协议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意向

用地者

使用年限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密度

容积率

124080-018(4)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连杜村连杜大道13号之一

30174.73

佛山市顺德区安爱工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12月31日止

A区:工业用地

B区:公园与绿地

A区:40%≤D≤60%

B区:/

A区:2.0≤FAR≤3.0

B区:/

  二、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勒流街道连杜工业区连杜大道13号之一地块(安爱二期)完善供地手续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6〕107 号),本宗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完善供地手续。宗地用地面积为30174.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商品厂房开发,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12月31日止,项目开发建设须严格按照顺规条件(2025)0036号-S《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执行,意向用地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年内全部工程竣工。

  三、本宗地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按原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至2044年12月31日止完善供地手续。经核定,佛山市顺德区安爱工业有限公司需缴纳协议出让地价款为人民币13200906.10元。

  四、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7-2556966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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