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单位政务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见附件1,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方式。本单位主要通过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必要时还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发送手机短信和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务信息。
1、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gdsdsi/)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目录》的引导,查找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媒体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开设微信公众号,公众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顺德社保”查阅或检索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镇(街)办事处。
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受理机构地址见下表。
(二)申请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务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3,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构处索取,也可在本单位的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本单位不受理以电话、手机短信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单位自受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若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单位根据受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申请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若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电话举报。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投诉电话:0757-12345。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东路45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doc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版).doc
附件3: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和其他组织版).doc